文字字體之由來: 「上古之世結繩為政,大事以大結,小事以小結,藉以傳達意旨」,到了 伏羲氏創訂八卦後,文字的雛形大致表現,不過結繩和八卦並無法準確實 用,直到黃帝的史官倉頡,將當時常用的符號加以整理,將八卦轉為象形 文字。
文字的法則:「象形、形聲、會意、轉注、假借、指事」。
甲骨文(殷商):刻在獸骨或龜甲上的文字,記載卜辭、祭祀、王室等重要事務。
金文字體(商、周):多刻於銅器上,字體介於文字與圖像之間。
篆書字體:指大篆和小篆,小篆的字體平均、整齊、對稱、調和,挪讓有序。
隸書字體:字體筆劃形態蠶頭燕尾、左波右磔。
草書字體:將隸書快速書寫,行筆急速而奔肆。
楷書字體:為現代書寫之字體。
行書字體:介於楷書、草書之間,具有流暢感。